深圳又一家巨头要上市了!第一只独角兽IPO创纪录!新时代正式开启!
昨晚一条消息让市场沸腾。
证监会3月8日晚间宣布,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昨天深圳梦发文《深圳独角兽要集中爆发了!深交所将为“独角兽”企业开辟绿色通道!》,话音刚落,第一只独角兽就成功过会!
20个工作日!从2月1日申报IPO材料,到3月8日过会,富士康只用了20个工作日。而2017年中国公司IPO平均审核周期为1年3个月,2016年以前该周期为3年。有评论认为,富士康用20个工作日过会,宣告了一个新时代到来。富士康是走“独角兽企业IPO绿色通道”的第一家企业,因此2018年被业内称为中国的“独角兽元年”。
在华为崛起之前,富士康一直是深圳最大的工业企业。曾经,富士康给深圳带来的不仅仅是顶峰时期30多万人的就业机会,为深圳的电子工业培养了大批品质、技术、制造和管理人才,更重要的是在上游积聚了大量的配套企业,使深圳形成了强大的企业集群优势。
目前,注册地为深圳龙华区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升级为全球领先的通信网络设备、云服务设备、精密工具及工业机器人专业设计制造服务商。在深圳市产业不断升级的同时,这艘“工业互联网巨舰”也正驶入新航道!
富士康IPO顺利过会 “工业互联网巨舰”驶入新航道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18-03-09
中证网讯(实习记者 齐金钊)3月8日晚,据证监会官网披露,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士康股份”)首发申请获得通过。根据富士康股份招股说明书描述,富士康股份目前是全球领先的通信网络设备、云服务设备、精密工具及工业机器人专业设计制造服务商,可以为客户提供以工业互联网平台为核心的新形态电子设备产品智能制造服务。一直以来,公司致力于为企业提供以自动化、网络化、平台化、大数据为基础的科技服务综合解决方案,引领传统制造向智能制造的转型。
一文读懂富士康股份“光速”上市 低利润困境待解
来源:腾讯科技 2018-03-09
【腾讯科技编者按】3月8日,中国证监会第十七届发审委召开2018年第41次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士康股份”)首发获通过。
从招股书申报稿上报到首发获批共经历36天,富士康股份创造了A股市场IPO的新速度。
作为全球最大的电子产品代工厂,富士康在近年来多次谋求品牌化的转型之路,然而除夏普收购案外,其余的多项举措均不尽如人意。此次富士康股份如IPO成功,也有助于其凭借国内的资本市场突破长久以来的转型困局。
腾讯科技整理了相关内容,便于网友一文读懂本次IPO事件。
富士康股份与鸿海精密、富士康的关系
“鸿海精密”属于台湾鸿海科技集团的核心企业; “富智康”则是鸿海科技集团旗下子公司,在香港上市,它的前身为“富士康国际”;而“富士康科技集团”其实是“鸿海精密”在大陆所有工厂的管理机构统称。
要在A股上市的“富士康股份”前身是福匠科技,2015年经过股份制改造引入各方股东后,改名为“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经过多轮增资,成为下图中的股权比例。
在“富士康股份”股权结构中,中坚公司是“富士康股份”的最大股东。由于深圳富泰华、郑州鸿富锦是中坚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此中坚公司合计持有“富士康股份”69.1405%的股份。
而鸿海精密100%间接控股中坚公司,所以实际上“富士康股份”由“鸿海精密”绝对控股。同时因为后者没有绝对的控制人,所以“富士康”同样没有绝对的控制人。
富士康股份上市时间轴
2月1日,富士康股份正式向证监会上报招股书申报稿,开启了登陆A股的历程。
2月9日,证监会公布招股书申报稿和反馈意见,资料显示其拟在上交所上市,保荐机构为中金公司;
2月11日,富士康股份二度报送申报稿;
2月22日,招股书进入“预披露更新”状态。
3月8日,中国证监会第十七届发审委召开2018年第41次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富士康股份首发获通过。
从2月1日,富士康股份招股书申报稿上报之日算起,到过会仅仅用了36天,富士康股份创造了A股市场IPO的新速度。
富士康股份上市何以能搭快车
通常情况下,国内A股上市的流程要经过申报、受理、预先披露、反馈会、反馈意见回复及更新预先披露、初审会、发审委、核准发行等一系列流程,IPO的排队时间也主要消耗在预先披露到反馈意见回复及更新预先披露之间。
一般而言,排队的时间基本在半年至一年左右,但此次富士康股份仅用半个月时间就走完了这一流程。
这似乎印证了监管层对新经济企业IPO开启快速通道的传言。
2月28日,有消息称证监会发行部将对包括生物科技、云计算、人工智能、高端制造这四大新经济领域的拟上市企业中,市值达到一定规模的“独角兽”企业,放宽审批时间和盈利标准。
成立于2015年3月6日的富士康股份不仅符合这一标准,其成立未满三年的门槛也获得了有关部门的特批。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规定,“发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但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富士康股份提交招股书的日期为2018年2月1日,距离其成立满三年还有一个月,然而提前申报的富士康股份依旧进入了IPO审核的快速通道。其招股书中也显示:“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之日,公司持续经营时间未满三年,公司已就前述情形向有权部门申请豁免。”
相关信息显示,早先也有经营时间未达标但获得特批上市的先例,但这类特批企业多冠以“中字头”,如中国电建、中国建筑等大型央企,而富士康股份也成为了获得特批的首家民营企业。
富士康股份业绩:低净利困局
作为全球电子产业的代工龙头,富士康有着巨无霸级的营收表现。2016年,富士康实现营收9327.69亿元,即便是此次拆分上市的富士康股份,其营收数据也超过了绝大多数A股上市公司。
从招股书公布的信息来看,2015至2017年,富士康股份营收分别高达2728亿元、2727.12亿元、3545.44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4%。以2017年营收数据来比较,2016年A股已上市的公司中,仅有13家超过这一体量,可以说IPO成功之后的富士康股份将成为A股的又一大巨头。
尽管拥有千亿级别的营收规模,但受制于电子制造业低毛利的市场现状,富士康股份的毛利率、净利率并不出彩。
招股书数据显示,2015至2017年,富士康股份归母净利润为143.50 亿元、143.66 亿元和158.68 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5.16%,净利率在5%左右徘徊。
2017年公司的综合毛利率约为10.14%,其中通信网络设备业务、云服务设备业务分别占公司收入的60.5%、33.96%,但上述两项业务的毛利率仅为13.65%、4.65%;尽管精密工具和工业机器人业务的毛利率高达49.23%,但由于该业务在总营收中占比仅为0.27%,因此对富士康股份的毛利率拉动并不明显。
另外,富士康股份目前也客观存在着无实际控制人、关联交易、同业竞争等发审层面的技术问题,尽管已经进入了IPO快速通道,但市场对富士康股份能否顺利IPO依旧处于观望之中。
上市募资资金用途
富士康股份将此次IPO的募投项目锁定在了工业互联网与智能制造这一领域,而智能制造是其中的重点。
招股书显示,此次富士康股份拟募集273亿元打造的智能制造八大平台,仅智能制造领域涉及的募投资金就达到了173亿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63%;其余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构建、云计算、物联网等项目也将帮助富士康股份实现智能工厂全面网络化、云端化、平台化。
一系列项目的实施不仅会提高公司技术水平、研发实力和生产效率,也有助于缓解富士康股份所面临的用工难以及人力成本上升等问题。事实上,仅2017年富士康股份的直接人工成本就已经达到了165.62亿元,这一金额甚至超出了当年的净利润。
富士康股份A股上市意义
除了速度加快,有关部门还豁免了富士康公司不符合上市要求的一点——公司成立时间未满三年。
招股书显示,富士康成立于2015年3月6日,在其申请上市时,还没有满三年时间,不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规定。但规定同时指出,不符合该条件的需经过国务院批准。显然,富士康是拿到了一张“豁免证”。
凡此种种,都可以看出,监管层正在以罕见的支持力度,欢迎新经济、“独角兽”类企业在A股上市。
投行人士透露,监管层已在近日向相关券商传达了资本市场助力中国新经济政策的大方向。
落实到具体政策方面,其实有三大维度。
第一,是支持已经在境外上市的、有战略价值的大型企业,在境内市场发行证券。
第二,是支持还没有在境内外上市,但已经搭建了VIE架构的,市值规模在百亿美元以上的独角兽企业,直接在A股上市。
第三,支持注册地在境内,但还没有上市的,具备行业发展价值的“四新”企业,尽快在A股上市。
投行人士表示,对于这些企业,监管层会采取特事特办的方式,“走富士康的路”——这意味着,富士康的IPO进程被按下加速键,推动力俨然主要来自监管层,整个流程也将成为新经济企业、独角兽公司们今后加速上市的参照楷模。
创最快IPO过会纪录!谁说富士康IPO过会是特批?发审委问问题一点儿不含糊!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2018-03-09
3月8日,“富士康”在万众瞩目的情况下上会,身披“独角兽”的金甲圣衣,脚踏“特事特批”绿色通道,通过了发审委的检阅。
2月1日上报招股书申报稿,2月9日招股书申报稿和反馈意见同时披露,2月22日招股书预披露更新,3月8日通过发审会,很多企业公司一年时间都未必能达成的“四步”,富士康只花了36天,而在这短短的36天内,还隔着七天春节小长假。
作为全球最大的电子消费产品代工厂,富士康提供了近27万人大量就业岗位,2015年-2017年营业收入分别高达2727.00亿元、2727.13亿元和3545.44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43.50亿元、143.66亿元和158.68亿元……有着这样丰厚“底牌”,富士康过会并没有给市场留有太多悬念。
不过,富士康的“关联交易”、“同业竞争”、“公司内控”、“募集资金投向”、“低毛利高负债”、“员工劳动保障”等六个方面问题,还是被发审委一一重点关注,IPO审核看不出丝毫人为放水、简单走一走过场的迹象。
关联交易、 同业竞争
发审委提出的第一个问题直指富士康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根据富士康的招股说明书显示,2015年-2017年,富士康与关联方存在采购及销售商品、接受与提供服务、物业及设备租赁、后勤服务等关联交易。
其中向关联方采购商品的金额分别为263.66亿元、222.63亿元及231.56亿元,分别占当期主营业务成本的10.81%、9.16%及7.29%;向关联方销售商品的金额分别为782.41亿元、696.25亿元和433.07亿元,分别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28.75%、25.62%和12.27%。
富士康曾在《招股说明书》中解释称,对关联方的采购主要与下游品牌客户的供应链管理策略有关。
“鸿海精密为业内最大的电子产品生产商之一,部分下游品牌客户基于供应链管理及组织生产的需要,会要求发行人向鸿海精密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零组件产品并用于品牌客户终端电子产品的组装,符合业务发展实际情况及行业惯例,具备商业合理性。在上述合作关系中,发行人向鸿海精密采购的产品主要由下游品牌客户而非关联方所决定,遵循下游品牌客户的具体要求。”
而富士康向鸿海精密及其子公司销售的产品,主要为除外业务(即与重组业务无关的业务)向关联方销售而产生的关联交易。
“该等除外业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根据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原则在报告期内纳入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在本次重组完成后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报告期内,发行人向中坚公司之子公司销售的产品主要为手机机构件;发行人完成手机机构件的生产后,销售至中坚公司之子公司,由其组装为整机后向第三方客户销售;本次重组完成后,上述手机机构件将由发行人直接向第三方客户销售,相关关联交易在本次重组完成后不再进行。”
不过,发审委还是对这一问题提出了疑问,要求富士康说明关联交易的原因及必要性、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及定价机制,如何保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在富士康的同业竞争问题上,发审委指出鸿海精密控制的两家巴西公司及富智康与发行人存在同类型业务。
上市前,鸿海精密及其下属企业曾将通信网络设备、云服务设备及精密工具和工业机器人业务及相关资产注入富士康,但是鸿海精密控制的两家巴西企业也分别从事机顶盒、线缆模组的生产与销售及笔记本电脑、智能手机、服务器和主板的生产与销售。
另外,鸿海精密控股的香港上市公司富智康也存在手机代工业务。
尽管富士康表示,两家巴西公司仅在巴西境内开展业务,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区域并无重叠,其业务规模相对较小,收入、利润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同类型业务相比较低。富智康与富士康股份生产并销售的手机高精密金属机构件则面向不同的品牌客户。
鸿海精密还承诺促使促使富智康将来不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同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所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但监管层仍要求公司说明,鸿海精密控制的两家巴西公司及富智康所从事业务是否与发行人存在竞争关系,有关措施是否切实可行,发行人利益是否得到充分有效保护。
除上述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外,发审委还要求富士康说明鸿海精密目前许可发行人使用的注册商标(“Foxconn”及“富士康”)在发行人生产经营中的作用,如何保证发行人对该等商标使用权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募集资金投向疑问
发审委第二方面的问题则围绕富士康的业务模式和募集资金投向展开。
发审委指出富士康董事会中有多名董事及高管在关联方兼职。此外,发行人系控股型公司,其利润主要来源于对子公司的投资所得。并要求富士康说明公司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并能有效地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是否建立了完备的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风险管控制度;各子公司是否建立明确、可实施的分红政策,保证发行人具有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能力。
富士康的募集资金部分用于建设开放、共享的工业互联网系统平台,发审委要求富士康合行业现状、发展趋势及本次募投项目产生效益情况,说明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所需资金的合理性;结合发行人在人员、技术及资源等方面的储备情况,说明募投项目建设的可行性、面临的风险及拟采取的措施;根据发行人现有业务开展情况并结合募投项目及业务发展规划等,说明发行人如何成为全球领先的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和科技服务综合解决方案服务商。
代工厂的低毛利和高负债
尽管业绩规模大,富士康的经营短板也不难察觉,那就是“代工厂”烙印下的“低毛利率”和“高负债”。
发审委也表示:“发行人财务指标呈现低毛利率、高净资产收益率、资产负债率较高的特点。”
根据招股说明书显示,富士康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度综合毛利率仅为10.50%、10.65%和10.14%,资产负债率则高达45.72%、42.89%和81.03%。
对于2017年资产负债率大幅增加,富士康曾解释称主要有两方面原因:①公司通过支付现金方式收购的重组资产所带来的应付重组成本余额在2017年末计入其他应付款,导致公司流动负债大幅增加;②本次重组中分拆业务主体在历史期间的货币资金结算保留在分拆业务主体所属原法人主体内,视同所属原法人主体代其代收代付资金,由此而产生的代收代付净额于期末确认为分拆产生的应收款项,该类应收款项在2016年末大幅增加,但在重组完成日(2017年12月31日),该类应收款项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其他应收款大幅下降。
发审委要求富士康说明结合三项费用、资产周转率等说明低毛利率、高净资产收益率的形成原因,以及对发行人盈利能力的影响;结合资产负债结构,说明现金流能否确保发行人的正常生产经营。
此外,早年间富士康一直被称为“血汗工厂”,超时加班、高压工作等负面新闻也曾霸屏一时。而截至2017年底,富士康员工数量达269049人,其中78.03%为大专以下学历,75.57%员工从事生产制造,属于劳动密集性产业。
发审委就员工保障方面提出了三方面的问题:要求富士康说明关于员工劳动保障的法律法规及内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是否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关于劳动保障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有效并切实执行;报告期内发行人是否存在重大劳动纠纷;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劳务派遣用工情形,如存在,请说明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来源:深圳梦(ID:SZeverything)综合自中国证券报、腾讯科技、中国经营报、澎湃新闻、21世纪经济报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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